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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貝斯 VS. 學音樂
音樂作為一種語言、載體或媒介,有其符號與處理原則,承載著創作者、演奏者與聆聽者的情感、思想和經歷,並具有跨越時空限制與他人聯繫的能力,它既是作者(創作者或演奏者)的自我展現、聽眾(聆聽者)的內心抒發,亦是作者與聽眾溝通的橋梁。我認為學習音樂的過程就是透過日復一日的鍛鍊,克服個人在肌肉操作上的限制、聆聽感受上的限制以及認知理解上的限制,在音樂裡與那些作者相遇,或者,與你的聽眾相遇。我的一個朋友很喜歡用登山來比喻這樣的過程,在我的理解中,你所選擇的樂器,就是你在過程中披荊斬棘的貼身裝備,當然過程中你有可能轉職、有可能找到更好使的武器,甚至你認為人就是要有空手奪白刃、赤手空拳打老虎的氣魄,這都無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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